作者: 时间:2019-08-03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立遗嘱的背景、村镇工作人员调解及作为在场人见证及向遗嘱人当场宣读遗嘱等因素,施老太在遗嘱上签字应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虽然遗嘱在形式上存在部分瑕疵,不应认定遗嘱无效。 从煤炭到“煤?电”到“煤?电?车”,这是过去10年山西省主体产业规划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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